交往只有一次,就是為了結婚

聖經沒有一段清楚的經文詳細講解此問題,但保羅曾說過,一個隨從聖靈和以基督的心為心的人,絕不會隨從肉體(羅馬書八章5~16節)。保羅說得對。靠聖靈入門的人,是不會靠肉身成全的!因此,你們若已重生,聖靈也居住在你們心裡,不用人家要求,你們就會願意學習對你們的選擇負責任。

正確的開始

當我們愛一個人,我們會尊重對方,愛不只是一種表達,更是一個責任。什麼樣的愛會給我們最深的滿足呢?當然是負責任的愛。若你交往時就懂得尊重對方,結婚後更是如此;自然而然,對方在你眼中就變成很尊貴。因此,當你開始要交往,首先要確定對方是你終身的伴侶!你交往的對象不只是你所愛的,更是終身要陪伴你的伴侶。我對自己說,這是我所愛的,我要娶的結婚對象,我會一輩子跟她在一起!若你還不能做這樣的委身,最好先不要交往。

何時可以交往?

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,我囑咐你們;不要驚動,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,等他自己情願。(雅歌八章4節)這一句「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,等他自己情願」是講到我們何時可以交往。我們決定要交往之前,最好先問自己:「何時要結婚?」當你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以後,才開始想何時應該跟一個人有更深的關係。

我高中畢業時,有人曾問我何時要結婚。我很肯定的回答:「我要二十五歲結婚。」「你的理由呢?為何要二十五歲結婚呢?」我回答他說:「我現在十八歲,而在這將來的四年,我要讀神學院。我二十二歲才會唸完神學院。一年之後,我想完完全全地服事神。換句話說,二十二至二十三歲,我要將所有的時間、精神、體力、生命、眼淚都獻給神,一切都獻給神。當我二十三至二十五歲這時,我想先好好工作,使我可以在經濟上獨立。之後,照我原來的計畫,二十五歲之時我要結婚。」

所以,如果你計畫在二十五歲結婚,而現在你才十六至十七歲,最好不要急著跟對方正式交往,因為交往太久很容易陷入婚前性行為的罪中。

有一天,一位年輕人來找我,提出他想要交往的渴望。這位年輕人才十七歲,那時我也問他以前別人問我的問題:「你要幾歲結婚?」

他想了很久才回答:「我要二十八歲結婚!」

「什麼?你二十八歲才要結婚?那你得先做更客觀的計畫,求神帶領你做計畫吧!」

他再想一下,就立刻改變主意說:「我要二十五歲結婚!」

好,你既然說要二十五歲結婚。那你現在才十七歲,還有八年的時間,難道你要跟她交往這麼久嗎?」我更進一步地催逼他思想。

他一聽就驚訝,一直到他深深地考慮。他曾想為他的想法辯護,但我直接打斷他的話。

「那你的想法很壞囉!你要跟她交往八年,卻沒想過要娶她?所以你想跟她交往之後要分手囉!若你不確定你跟她的關係會持續到婚姻,那你為何決定要現在跟她交往呢?你好自私喔!難道你不曉得,分手是很痛苦的嗎?雙方或其中一個會很難受的。而且,那一種交往只是浪費時間而已。

「不會的,我很愛她!八年之後,我一定會娶她!」

「那在這八年,你們可以保持聖潔到底嗎?交往也要有目標,不然的話,你們兩個會像在沙漠打轉。」

的確有人交往那麼久才結婚,但那是特殊的例子。若你有一個確定的計畫,何必要在例外的基礎上建立你的人生呢?如果你還沒決定要真正的交往,請先打消你要交往的意念吧!

對喜歡換男女朋友的人,這原則是很難做到的,因為他們無法忠心於一個對象。但我們所渴望的並不是那種隨便的愛情,不是嗎?更何況,我們是已被主的寶血贖回的人,我們怎能藐視那寶貴的血呢?世上的人享受他們的罪中之樂,卻不知道這條路至終成為死亡之路。我們跟他們不一樣。我們是已被贖回、得永生的人,我們要為祂的救恩感恩,因此我們不可藐視祂的恩典。

全文摘自利百加所著《30歲之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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